2021年-2024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关于接受捐赠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8 09:05
本文来源: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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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施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法律法规、《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关于印发<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制度(试行版)>的通知》(龙中医[2024]110号)要求,现对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医院接受捐赠物资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月18日至2月24日。对接受上述捐赠有异议者,请对公示内容进行反馈或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028-60659766
附件:2021年_2024年龙泉中医院接受捐赠公示内容.xlsx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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