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专家排班系统及显示屏比选公告
因业务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采购专家排班系统及显示屏比选。
一、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专家排班系统显示屏;
2. 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
3. 内容及规模:按照相关专业规范和甲方要求。详见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专家排班系统及显示屏方案。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四)报价要求
比选申请人根据工作量清单要求进行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申请文件份数
纸质申请文件1份,密封完好。
(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有意参选的申请人应于 2021年7月1日 14:00--14:30 将申请资料递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门诊楼七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建设路68号
联系人:孙晓峰
联系电话:68284938
二、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以下条件均满足则通过符合性审查):
1. 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每页要求盖公章)签字或盖章;
2.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高于比选文件中公布的预算控制价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
(二)报价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进行评审。比选申请报价有重大偏差(报价高于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本项目评选结果的确定:
通过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及报价评审后,以比选申请报价从低到高推荐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供应商。
三、合同签订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四、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15日内支付。
五、专家排班系统及显示屏限价及工作量见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专家排班系统系统方案
六、其他要求: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 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 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5. 报价包含安装费。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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