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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08:28 本文来源: 院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比选方案。

比选目的

通过比选,确定我院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供应商(1家)及其服务产品。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

(二) 项目取水点数量:42个水点;

(三) 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 项目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五)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4点--14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 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13日14点30 分 (北京时间)

(七)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门诊七楼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 董老师

联系电话:60613137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

三、 响应文件

(一)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本次比选报价要求:

1)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 供应商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比选处理。

2. 技术、服务部分。

(二)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比选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三) 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四)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一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

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编码。

5. 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五)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

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四、 项目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服务内容

品类

单位

数量

型号要求

直饮水机

16

主机型(支持接分机)


10

立式分机型


10

普通主机型(不支持接分机)


6

壁挂式分机型

合计

42

——

1. 主机型(支持接分机)

产品名称

产品参数要求

主机型

▲1、两出水口,一热、一冷(常温或冰水)

2、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3、额定电压220V/50HZ

▲4、额定功率600W

▲5、加热功率500W

▲6、制冷功率78W

▲7、净水流量(能力):≥6L/h(以涉水批件为准,)

8、净水箱容积10L

9、制热能力:热水制水量5L/H、热水温度≥90℃、热水罐溶积≥2.5L

10、制冷能力:冷水制水量≥0.6L/h,冷水温度<15℃、冷水罐容积≥1.2L

11、尺寸1380mm*385mm*300mm(±100mm)

12、整机防漏水保护,保障产品在安全环境下运行

▲13、滤芯组合:PP棉 + 复合活性炭 + 三合一活性炭 + RO膜,四级过滤系统

▲14、防止二次污染:杀菌功能(臭氧杀菌或UV杀菌)

▲15、支持接分机

▲整机具有CQC认证证书

▲整机具有NSF认证证书


2. 立式分机型

产品名称

产品参数要求

立式分机型

▲1、两出水口,一热、一冷(常温或冰水)

2、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3、额定电压220V/50HZ

▲4、额定功率1250W

▲5、加热功率1200W

8、净水箱容积10L

9、制热能力:热水制水量≥10L/H、热水温度≥90℃、热水罐溶积≥10L

            中温水制水量≥ 34L/H、热水温度≥50℃

10、尺寸1380mm*385mm*300mm(±100mm)

11、整机防漏水保护,保障产品在安全环境下运行

▲12、防止二次污染:杀菌功能(臭氧杀菌或UV杀菌)

▲14、整机具有CQC认证证书

▲15、整机具有NSF认证证书


3. 普通主机型(不支持接分机)

产品名称

产品参数要求

普通主机型

▲1、两出水口,一热、一冷(常温或冰水)

2、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3、额定电压220V/50HZ

▲4、额定功率600W

▲5、加热功率500W

▲6、制冷功率78W

▲7、净水流量(能力):≥6L/h(以批件为准)

8、净水箱容积10L

9、制热能力:高温热水制水量5L/H、热水温度≥90℃、热水罐溶积2.5L

10、制冷能力:冷水制水量0.6L/h,冷水温度<15℃、冷水罐容积1.2L

11、尺寸1380mm*385mm*300mm(±100mm)

12、整机防漏水保护,保障产品在安全环境下运行

▲13、滤芯组合:PP棉 + 复合活性炭 + 三合一活性炭 + RO膜,四级过滤系统

▲14、防止二次污染:杀菌功能(臭氧杀菌或UV杀菌)

▲整机具有CQC认证证书

▲整机具有NSF认证证书


4. 壁挂式分机型

产品名称

产品参数要求

壁挂式分机型

▲1、单出水口,支持热、冷出水

2、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3、额定电压220V/50HZ

▲4、额定功率520W

▲5、加热功率500W

9、制热能力:高温热水制水量5L/H、热水温度≥90℃、热水罐溶积1L

11、尺寸450mm*250mm*250mm(±100mm)

12、整机防漏水保护,保障产品在安全环境下运行

▲整机具有CQC认证证书

▲整机具有NSF认证证书


(二) 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3. 交货地点:我院指定地点。

4. 租赁服务期:由供应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并承担设备的安全及消防责任。在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后12小时内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5. 售后服务:

1) 租赁服务期内维修保养的所有材料及配件一律免费提供(人为因素损坏按成本计算)

2) 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及产品合格证,24小时客户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3) 承诺报价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维修响应时间等;

4) 需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使操作人员对设备有全面了解。

(三) 安装及验收要求

1. 安装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2. 验收标准:按照医院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五、 资格证明文件

(一)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注:①可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任意时段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五)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可提供承诺函);

(七)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八)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九)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 水处理设备生产或租赁资质(复印件)

(十一)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 比选程序

(1)我院将根据比选货物特点组建评选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

(2)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3)评委会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通过现场抓阄确定排名顺序。

(4)评委会按照供应商排序,第一者为项目中选人。

(5)评委会确定的中选人后,将在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官网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比选结果无异议,并按实施步骤落实后续工作。

(6)评选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评选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1)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5%

25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25%×100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指标和配置47%

47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得57分;

2、带“”号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非“”号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3

服务方案20%

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后续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人员配置

组织架构方案

日常维护管理方案

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中包含以上每项内容,且方案切实可行得5分。每有一项不详细、不完善、缺项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因素

4

业绩6%

6分

对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

1分

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

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至本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及要求。

2、所供物品验收不合格,供应商无偿更换,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3、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租赁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5、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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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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