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次氯酸钠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次氯酸钠采购
二、项目预算:12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次氯酸钠采购
四、报价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00—14:30
五、报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门诊7楼会议室(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0613137。
六、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
7、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登记品种至少包含次氯酸钠)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卫计委备案凭证》。
8.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 。
9.比选申请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八、限价及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含税限价 (元/吨) | 备注 |
1 | 次氯酸钠 | 吨 | 1300.00 | 以实际送货量计算 |
注:①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②运输费和包装费由供应商承担。 |
1. 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及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选
1. 评选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30时。
2. 评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七楼小会议室。
3. 评选内容:各参选单位按下列所列货物要求进行报价(次氯酸钠))。
十、评选方法及中选
通过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及报价评审后,以比选申请报价从低到高推荐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十一、其他要求: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及要求。
2. 医院下单后货物2个日内送达。
3. 所供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4. 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5. 供货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6.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
7. 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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